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調整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發行條件內容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調整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發行條件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0/06/18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0/04/22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於110年4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暫訂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30~40元,預計募集總金額為新台幣300,000,000元~400,000,000元整。呈報主管機關之暫定價格授權董事長於每股價格新台幣30元~40元訂定。
(2)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保留10%,計1,000,000股予本公司員工認購外,餘發行股數之90%,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之,每仟股暫定認購77.65716股,可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之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考量市場客觀環境變化及資金募得之可行性,為確保增資計劃順利募集完成,本公司於110年6月18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調整發行股數為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暫訂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27~32元,預計募集總金額為新台幣162,000,000元~192,000,000元整。呈報主管機關之暫定價格授權董事長於每股價格新台幣27元~32元訂定。
(2)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保留10%,計600,000股予本公司員工認購外,餘發行股數之90%,計5,4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之,每仟股暫定認購46.5943股,可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之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認購案依本公司董事會會議決議日之流通在外股數計算,若於認股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有所變動時,授權董事長按認股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其每股認購比率。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實際發行價格、實際發行股數、認股期限、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項。
(3)因應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有效掌握發行條件及發行作業之時效,前揭籌資計劃有關發行股數及發行價格、發行辦法、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