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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Corporate Governance

內部稽核

稽核室之職掌在於協助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進行獨立、客觀地評估漢達集團的內部控制制度之完備性、有效性及落實性,並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以合理的確保內部控制制度能持續有效實施。同時依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之委任,提供相關調查、評估或諮詢服務,以協助董事會及高階管理階層履行其公司治理的責任。

本公司稽核室隸屬董事會,設稽核主管總管本公司內部稽核業務。稽核主管之任免需經董事會同意。稽核主管負責執行集團內定期、不定期之稽核與專案查核等事物。

本公司稽核人員之任用資格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且每年持續進修,參加主管機關認定機構舉辦之稽核講習課程,以提升稽核品質及能力。

1. 母公司年度查核:每年度依風險評估及主管機關之規定擬定稽核計畫,經董事會核准後實施。各項查核構面包含且不限於營運稽核及法令遵循性稽核。

2. 專案查核:依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之營運與管理需求,執行不定期之專案性查核作業。

3. 內部控制自行評估作業:每年度依法在公司內統籌「內部控制自行評估」作業,由業務執行者定期針對各作業控制項目的合理性、落實度及有效性進行檢視,經稽核室覆核後,將評估結果回饋給董事會。

4. 子公司查核:根據年度查核計畫或董事會專案要求,針對集團內子公司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稽核作業,評估與確認其營運目標達成性、財報可信度以及內部控制妥適性。以協助集團合理地確保子公司提升營運績效、法令遵循及作業效率。

5. 專案諮詢服務:稽核室亦提供營運流程效率改善之建議與內部控制制度設計之諮詢服務,以協助提升營運效率與效能。

稽核室提出之內部稽核報告及工作底稿,內容包括對內部控制制度各項規定與業務流程進行評估,以判斷現行規定、程序控制是否適當,管理單位與營業單位是否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及效益是否合理等,並適時提出改善建議。稽核人員執行任務時秉持超然獨立性,以客觀公正之立場,求真求實之精神,謙、誠、勤、敏、勇之態度,執行其職務。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並協助管理階層履行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