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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訊息-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5/07 2.減資緣由:獲配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依發行辦法規定 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12,000元 4.消除股份:1,200股 5.減資比率:0.0007%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1,699,819,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 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5/05/08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重大訊息-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16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724,664,099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4/17~115/06/16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4,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70.00~109.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35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3,453,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5/02/25 ~ 115/03/31 、預定買回股數(股):2000000 、實際已買回股數(股):2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本公司114年度實施庫藏股計畫,為維護全體股東權益並兼顧市場機制,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分批買回,故未能執行完畢(實際買回數量達預計買回數量之73.8%),其餘各次均已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討論事項第一案 案由:本公司擬買回已發行普通股案,謹提請 討論。 說明: (一)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3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本次買回庫藏股之相關事項如下: 1、買回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並辦理銷除股份。 2、買回股份種類:已發行之普通股。 3、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依相關法令規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不超過保留盈餘加已實現之資本公積,故上限為不超過新台幣3,459,391,550元整(已扣除本公司前各次買回股份金額265,272,549元)。本次買回股份之所需金額上限為新台幣436,000,000元。 4、預定買回期間:自申報之即日起算二個月內執行完畢,預計自115年4月17日至115年6月16日。 5、預定買回數量:4,000仟股。 6、預定買回價格區間:每股新台幣70元至109元之間,惟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公司仍可繼續執行買回股份。本公司業已委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買回股份價格出具合理性評估意見請詳附件一。 7、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3,453,000股。 9、申報前五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請詳附件二。 10、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本公司114年度實施庫藏股計畫,為維護全體股東權益並兼顧市場機制,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分批買回,故未能執行完畢(實際買回數量達預計買回數量之73.8%),其餘各次均已執行完畢。 (三)本次擬買回股份總數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35%,加計本公司前各次買回股份3,453,000股,合計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38%;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最近期財報流動資產之10.11%,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四)依據公司財務狀況,擬請董事會同意出具「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請詳附件三。 (五)於相關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授權董事長及其指定之人辦理公告、申報及相關執行庫藏股買回等事宜;如遇法令更新、或應主管機關要求而需修正時,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六)本案已依規定提請115年4月16日審計委員會討論通過。 (七)以上提請 討論,並請 決議。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15年4月16日第六屆第九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之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4,000仟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35%,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10.11%,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共九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漢達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每股買回區間價格預定為新臺幣(以下同)70元至109元,經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評估漢達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等項目,尚不致發生重大不利之影響。 漢達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區間價格,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區間價格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亦尚屬合理,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重大訊息-公告本公司買回庫藏股執行完畢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087,249,414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2/12~115/04/11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80.00~120.00 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15/02/25~115/03/31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2,000,000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150,741,600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75.37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3,453,000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03 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重大訊息- 公告召開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2號2樓(內湖運動中心)台北創新實驗室國際會議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一四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5):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及實際買回執行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3):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8.臨時動議: 9.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19 10.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17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重大訊息-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分派股利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2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4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4/01/01 至 114/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37,060,2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1)若因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致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長調整配息率及相關作業事宜。 (2)流通在外股數係以截至115年1月31日流通在外總股數(扣除已買回庫藏股股數1,453,000股)168,530,100股為基準計算。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重大訊息-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2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5/03/12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729,252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461,77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934,182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936,97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749,774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749,77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4.8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5,892,512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32,05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660,459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重大訊息-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2/11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087,249,414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2/12~115/04/11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80.00~12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1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1,453,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本公司114年12月23日上櫃掛牌前買回公司股份不適用需向主管機關申報之規定,然本公司分別於113年度及114年度各執行1次庫藏股,其中113年度已全數執行完畢;114年度實施庫藏股計畫,為維護全體股東權益並兼顧市場機制,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分批買回,故未能執行完畢(實際買回數量達預計買回數量之73.8%)。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討論事項第一案 案由:本公司擬買回已發行普通股案,謹提請 討論。 說明: (一)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買回本公司股份,以供辦理轉讓予員工之用途。 (二)本次買回庫藏股之相關事項如下: 1、買回目的:為轉讓股份予員工。 2、買回股份種類:已發行之普通股。 3、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依相關法令規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不超過保留盈餘加已實現之資本公積,故上限為不超過新台幣2,972,850,814元整(已扣除本公司前各次買回股份金額114,398,600元)。本次買回股份之所需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40,000,000元。 4、預定買回期間:自申報之即日起算二個月內執行完畢,預計自115年2月12日至115年4月11日。 5、預定買回數量:2,000仟股。 6、預定買回價格區間:每股新台幣80元至120元之間,惟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公司仍可繼續執行買回股份。本公司業已委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買回股份價格出具合理性評估意見,請詳附件一。 7、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1,453,000股。 9、申報前五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請詳附件二。 10、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本公司114年12月23日上櫃掛牌前買回公司股份不適用需向主管機關申報之規定,然本公司分別於113年度及114年度各執行1次庫藏股,其中113年度已全數執行完畢;114年度實施庫藏股計畫,為維護全體股東權益並兼顧市場機制,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分批買回,故未能執行完畢(實際買回數量達預計買回數量之73.8%)。 (三)本次擬買回股份總數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18%,加計本公司前各次買回股份1,453,000股,合計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03% ;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最近期財報流動資產之7.65%,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四) 本次買回之股份,其轉讓辦法及各次轉讓作業之員工認股繳款期間及相關事宜,擬訂定「上櫃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請參閱附件三。 (五) 依據公司財務狀況,擬請董事會同意出具「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請詳附件四。 (六) 於相關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授權董事長及其指定之人辦理公告、申報及相關執行庫藏股買回等事宜;如遇法令更新、或應主管機關要求而需修正時,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七) 本案已依規定提請115年2月11日審計委員會討論通過。 (八) 以上提請 討論,並請 決議。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1.目的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上櫃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上櫃掛牌後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2.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依本辦法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3.轉讓期間 本公司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4.受讓人之資格 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滿一年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報董事會同意之本公司員工(及符合一定條件之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所稱「控制或從屬公司」,係依公司法第369條之2、第369條之3、第369條之9第2項及第369條之11之標準認定之。 5.員工得認購股數 員工得認購股數係依據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及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為計算標準,由董事長核定並呈送董事會決議。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非具經理人身分者,須先經審計委員會之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6.轉讓之程序 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6.1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6.2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6.3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7.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依本辦法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採無條件進位法,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為轉讓價格。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如擬將買回本公司之股份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應於轉讓前經最近一次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並應於該次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說明「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10條之1規定事項,始得辦理。 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減比率範圍內調整之,但調整後之價格若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轉讓價格。 轉讓價格調整公式: 調整後轉讓價格=每股實際平均買回價格*公司買回股份執行完畢時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公司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前之普通股股份總數 8.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9.其他權利義務事項 9.1本公司為轉讓股份予員工所買回之股份,應自買回股份日起五年內全數轉讓,逾期未轉讓部分,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註銷股份變更登記。 9.2本公司轉讓股份予員工,得限制員工於二年內不得轉讓。 9.3不得賣出之規定:本公司依公司法第369條之1規定之關係企業或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所持有之股份,於本公司買回之期間內不得賣出。 9.4董事會轉讓股份予員工之決議及執行情形,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其因故未買回股份者,亦同。 10.本辦法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管理規範及相關主管機關法令;本辦法經董事會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1.增修記錄 本作業辦法訂立於民國115年2月11日。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15年2月11日第六屆第七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之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2,000仟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18%,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7.65%,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共九人(含委託出席)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漢達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每股買回區間價格預定為新臺幣(以下同)80元至120元,經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評估漢達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等項目,尚不致發生重大不利之影響。 漢達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區間價格,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區間價格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亦尚屬合理,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洽定上櫃買賣開始日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買賣

1.事實發生日:114/12/22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上櫃交易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4/12/23 4.其它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櫃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11月04日證櫃審字第11401021711號函核准上櫃。 (2)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1,2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11月13日證櫃審字第114000901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本公司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洽定上櫃買賣開始日為114年12月23日,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買賣。

本公司將於114年11月24日舉辦上櫃前業績發表會(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HUiUh62bAUXrriSf8)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11/24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3樓(台北君悅酒店凱悅廳I區)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次上櫃前業績發表會將由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會暨上櫃審議委員會要求補充揭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s://handapharma.com.tw/zh/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HUiUh62bAUXrriSf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