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本公司受邀參加第一金證券舉辦之線上法人說明會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5/06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Webex線上法人說明會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本公司受邀參加第一金證券舉辦之線上法人說明會,期望透過定期與投資人之交流,讓所有投資人了解公司之發展策略及努力方向與成果,以建立良善之溝通機制。 (2)本次會議採線上報名,報名連結:https://reurl.cc/XAQGde;報名完成後,系統會自動發送會議連結。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s://handapharma.com.tw/zh/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公告接獲美國德拉瓦州法院通知反壟斷案陪審團審判取消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 Health Care Service Corporation 及Humana Inc.等保險公司;Fraternal Order of Police, Miami Lodge 20, Insurance Trust Fund及Law Enforcement Health Benefits, Inc.等最終付費原告等;Walgreen Co.及CVS Pharmacy, Inc.等直接購買原告(以下統稱原告)。 被告: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United States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Delaware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US. Civil Action Nos. 20-CV-1090-CFC, 20-CV-1468-CFC, 20-CV-1469-CFC, 20-CV-1470-CFC, and 20-CV-1473-CFC, 總案號: No. 20-1076-CFC In re:

董事會決議發行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7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普通股600,000股 4.既得條件:員工自被授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屆滿下述時程仍在職,未曾有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及工作規則之情事,且期間屆滿日前一年度董事會通過公司營運目標與個人考績表現均達本公司所訂之目標績效。 各年度可既得之股份比例分別為: 1.自給與日起算屆滿一年,既得30%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2.自給與日起算屆滿二年,既得30%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3.自給與日起算屆滿三年,既得40%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1.員工經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未能符合既得條件時,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2.離職(自願/資遣/解雇/僱傭或委任契約到期未續約者): 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離職生效日起即視為未達成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3.留職停薪: 經由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或育嬰假之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自復職日起回復其權益,惟既得期間條件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 留職停薪期滿未復職之員工,於留職停薪期滿之日即視為喪失達成既得條件之資格,就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由本公司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4.一般死亡、或因職業災害致死: 其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視為達成既得條件,可於事實發生日後既得。 繼承人於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得以申請領受其應繼承之股份,其發放時點依公司通知,並依民法有關繼承編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辦理。惟繼承人自本公司通知領取之日起一年內須配合辦理股份領取的相關作業程序。逾時未能配合辦理者,視為繼承人拒絕受領,本公司有權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5.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 其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視為達成既得條件,可於離職日既得。 6.退休(含通知退休及自請退休): 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退休生效日起即視為未達成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但董事會得考量員工之特殊功績與整體貢獻後,給予一部分或全部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7.調職: 因公司營運所需,於本公司、子公司或關係企業間轉任之員工,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受轉任之影響。惟仍需受既得條件之限制。 8.員工向本公司以書面聲明自願放棄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者,公司將依法向員工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9.上述情事衡情有例外處理之必要者: (1)員工由董事長核定; (2)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同意。 6.其他發行條件: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期間應由本公司全權代理員工與股票信託/保管機構進行(包括但不限於)信託/保管契約之商議、簽署、修訂、展延、解除、終止,及信託/保管財產之交付、運用及處分指示。 7.員工之資格條件: (一)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且達到一定績效表現之本公司與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二)員工可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等,由董事長核訂,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同意;非具經理人身分者,須先經審計委員會之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關鍵優秀人才,並提供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增加公司競爭力,並創造公司及股東之最大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本公司擬發行普通股600,000股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約占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數0.38%,若以本公司民國114年3月21日~114年5月6日(5/7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每股新台幣71.41元估算,假設於114年9月給與,若既得條件完全符合且未回收註銷,估計可能費用化之金額約為新台幣42,847仟元,發行後對114年至117年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8,331仟元、20,709仟元、9,998仟元及3,809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依目前本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158,250仟股計算,對公司114年至117年每股盈餘可能影響分別約為新台幣0.05元、0.13元、0.06元及0.02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對本公司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現有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惟實際之費用化金額將考量授予時之本公司股價,以及各類績效指標於既得期間之達成狀況之最佳估計等因素,依相關會計原則計算之。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未達成既得條件前,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負擔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除前述限制外,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之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相關作業方式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3.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應立即將之交付信託。且於既得條件未達成前,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4.既得期間如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等非因法定減資之減少資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依減資比例註銷。如係現金減資,因此退還之現金須交付信託,於達成既得條件後才得交付員工,惟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將收回該等現金。 5.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皆委託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將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114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實行。如因法令修訂或主管機關審核要求而有修訂必要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二)114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董事會決議修訂114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2樓(億光大樓) 集思北科大會議中心感恩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一三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5:一一三年度買回公司股份及實際買回執行情形報告。 6: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2:本公司初次上市(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 上市(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案。 3: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4: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5:同意董事競業許可案。 6:本公司擬發行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選舉第六屆董事九席(含獨立董事三席)案。 9.召集事由、臨時動議: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1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7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新增討論案第6案:本公司擬發行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公告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5/23 2.公司名稱:漢達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2年6月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6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0元(無償發行),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7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48278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於114年4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30,000股,並於114年5月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30,000股。依本公司「112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實際發行日期及相關事項授權本公司董事長訂定之。 (3)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60,000股之給與日、增資基準日及發行日為114年5月23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14/05/23 2.公司名稱:漢達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員工114年4月共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量為3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本公司普通股1,000股,共計3,000股,每股認購價格為新台幣34.3元,實收股款計新台幣102,900元。 (2)本公司於114年5月7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之增資基準日為114年5月23日,並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 (3)變更後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583,101,000元,計158,310,100股(係依據本公司目前已發行股數158,247,100股,加計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之3,000股以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60,000股)。 (4)依107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認購3,000股。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1.股東會日期:114/06/17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完成選舉第六屆董事九席(含獨立董事三席)案。 新任董事當選名單如下: 董事: 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劉芳宇 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張美芳 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陳俊良 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林衛理 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盧麗安 馬海怡 獨立董事: 吳晉、徐大誠、周珮芬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討論通過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討論通過本公司初次上市(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上市(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案。 討論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討論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討論通過本公司擬發行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當選名單

1.發生變動日期:114/06/17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劉芳宇(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 (2)董事:張美芳(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 (3)董事:陳俊良(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 (4)董事:馬海怡 (5)獨立董事:林衛理 (6)獨立董事:王貴清 (7)獨立董事:吳晉 4.舊任者簡歷: (1)董事:劉芳宇(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 學歷:普度大學工業與物理藥學博士 經歷: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長、Anchen Pharmaceuticals, Inc.營運長及副總裁 (2)董事:張美芳(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 學歷:普度大學工業與物理藥學博士 經歷: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Anchen Pharmaceuticlas, Inc.副總裁 (3)董事:陳俊良(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 學歷:臺灣大學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高雄醫學大學藥學系學士 經歷: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及總經理、東生華製藥(股)公司總經理 (4)董事:馬海怡 學歷:美國李海大學物理化學博士、美國愛荷華大學無機化學碩士、臺灣大學化學工程系學士 經歷: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順天醫藥生技(股)公司獨立董事、台新藥(股)公司董事 (5)獨立董事:林衛理 學歷:美國堪薩斯州立大學生物化學所博士 經歷: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海睿生技醫藥(股)公司創投基金合夥人 (6)獨立董事:王貴清 學歷:美國密西根州大學企管碩士、臺灣大學經濟系學士 經歷: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上品綜合工業(股)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及薪酬委員 (7)獨立董事:吳晉 學歷: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藥學院藥學博士、臺灣大學藥學所碩士、臺灣大學藥學系學士 經歷: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Aiviva Biopharma, Inc.董事長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劉芳宇(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 (2)董事:張美芳(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 (3)董事:陳俊良(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 (4)董事:林衛理(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 (5)董事:盧麗安(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6)董事:馬海怡 (7)獨立董事:吳晉 (8)獨立董事:徐大誠 (9)獨立董事:周珮芬 6.新任者簡歷: (1)董事:劉芳宇(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 學歷:普度大學工業與物理藥學博士 經歷: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長、Anchen Pharmaceuticals, Inc.營運長及副總裁 (2)董事:張美芳(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 學歷:普度大學工業與物理藥學博士 經歷: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Anchen

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劉芳宇(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 (2)董事:張美芳(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 (3)董事:陳俊良(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 (4)董事:林衛理(Liu Handa Holdings, LLC代表人) (5)董事:盧麗安(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6)董事:馬海怡 (7)獨立董事:吳晉 (8)獨立董事:徐大誠 (9)獨立董事:周珮芬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14年6月17日股東常會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盧麗安(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董事:盧麗安 擔任神隆醫藥(常熟)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神隆生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神隆醫藥(常熟)有限公司地址:中國江蘇省常熟經濟開發區東周路16號 上海神隆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中國上海市長寧區天山西路568號2幢502-503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神隆醫藥(常熟)有限公司營業項目:生產原料藥及雜環氟化物等含氟高生理活性中間體;研發原料藥配方及工藝、製劑配方、新藥配方及工藝、提供生物科技研發 等諮詢服務;銷售自產產品 上海神隆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營業項目:原料藥、中間體等產品代理、銷售及進出口,及生技研發諮詢服務等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第四屆審計委員會委員

1.發生變動日期:114/06/1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1)獨立董事:林衛理 (2)獨立董事:王貴清 (3)獨立董事:吳晉 4.舊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林衛理 學歷:美國堪薩斯州立大學生物化學所博士 經歷: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海睿生技醫藥(股)公司創投基金合夥人 (2)獨立董事:王貴清 學歷:美國密西根州大學企管碩士、臺灣大學經濟系學士 經歷: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上品綜合工業(股)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及薪酬委員 (3)獨立董事:吳晉 學歷: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藥學院藥學博士、臺灣大學藥學所碩士、臺灣大學藥學系學士 經歷: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Aiviva Biopharma, Inc.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 (1)獨立董事:吳晉 (2)獨立董事:徐大誠 (3)獨立董事:周珮芬 6.新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吳晉 學歷: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藥學院藥學博士、臺灣大學藥學所碩士、臺灣大學藥學系學士 經歷: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獨立董事、Aiviva Biopharma, Inc.董事長 (2)獨立董事:徐大誠 學歷:美國密蘇里州哥倫比亞大學會計系碩士、清華大學工業工程系學士 經歷:中華開發生醫創業投資公司總經理、中華開發貳生醫創投有限合夥董事 總經理 (3)獨立董事:周珮芬 學歷: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工商管理系碩士、美國南加州大學會計系碩士、臺灣大學會計系學士 經歷:祥翊製藥(股)公司獨立董事、艾沛生醫(股)公司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配合董事全面改選,第四屆審計委員會委員由全體獨立董事擔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6/02~114/06/01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6/17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